日前,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了對水產品及水產制品87批次抽檢,不合格樣品3批次。這些不合格樣品均為大閘蟹,銷售地點均在鄭州市金水區,包括金水區張霞水產區經營的小大閘蟹、鄭州市金水區劉娜海鮮攤經營的小大閘蟹、鄭州市金水區新文德水產店經營的大閘蟹,這些閘蟹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SEM)。
據了解,呋喃西林代謝物是一種人工合成抗菌藥,可治療牲畜疾病,曾經在畜牧、水產養殖中被應用。后來研究表明,硝基呋喃類藥物當中的“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及其代謝物在動物源性食品中的殘留可以通過食物鏈傳遞給人類,長期攝入會引起各種疾病,對人體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我國在2002年3月發布的農業部193號公告和2005年10月發布的農業部560號公告中,將硝基呋喃類藥物、呋喃西林作為禁用藥列入首批《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中。
對于普通市民來說,肉眼難以識別,主要依賴專業的儀器設備進行檢測。不少市民建言,有關部門應該加大對鄭州市各大水產市場、超市的檢驗頻率,及時公示檢驗信息,以避免含有禁藥成分水產品流向市民餐桌。
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已要求轄區食品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查明不合格產品的原因,嚴防含禁藥成分大閘蟹繼續在市場銷售,防控存在的安全風險。同時,還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果您購買到不合格食品,請撥打12331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