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今年鄱陽湖實施的禁漁效果明顯好于往年。禁漁行動實施兩個月來,和往年同期相比,查獲的非法網具和非法捕撈量明顯減少。
從今年3月20日12時至6月20日12時止,鄱陽湖啟動3個月禁漁期,這是鄱陽湖連續15年實施禁漁期制度。在禁漁期內,鄱陽湖區禁止所有捕撈作業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的作業活動。據介紹,禁漁行動開始后,我省鄱陽湖湖區漁政、公安部門加強執法,有效打擊非法捕撈行為 ,禁漁形勢明顯好于往年。與去年同期相比,定置網等非法漁具減少了六成以上,禁漁舉報中心接報數量減少100多起,非法漁獲物,特別是螺螄非法捕撈量減少了七成以上。另外,禁漁兩個多月來,沿湖12個禁漁區已開展50多次協同執法,通過刑事司法手段共查辦8起非法捕撈案件,刑拘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