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鍵下單,送餐上門”網絡訂餐平臺的出現,極大地方便了市民生活。然而,面對媒體不斷曝出的網上餐飲企業資質不全、“掛羊頭賣狗肉”等違規經營現象,又讓消費者對網絡外賣食品的安全而揪心。
去年頒布的新《食品安全法》,第一次將網絡外賣列入到了監管范圍,并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必須要求食品提供者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并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未履行法定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然而,部分平臺推廣人員為了完成業績,對不合規的加盟店采取了“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網上甚至還有專門替快餐店加盟訂餐外賣平臺的服務,只要繳納一定費用,即使沒有任何證照也能用各種辦法通過平臺的審核,導致訂餐平臺聚集了一些無照無證的“小作坊”和“黑餐館”。
加強第三方平臺的準入資格管理,已成為網絡食品安全的基礎和“關口”,只有充分發揮好網絡訂餐平臺的監督作用,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首先,要在追責和引導的雙重作用下,讓網絡訂餐平臺樹立強烈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積極結合相關部門實施資格審查制度,牢牢把好入網餐飲企業的安全關口,從源頭上保證網售餐飲企業在制作環境、食品質量、經營證照等方面達標。
其次,網絡訂餐平臺要建立有效的營運監督機制,對客戶反映有質量、服務方面問題的餐飲制作企業,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讓違法的入網餐飲制作企業無處遁身。
再次,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要主動和監管部門進行有效對接。讓數據信息既能幫助網絡訂餐平臺管理商家,也能成為政府監管市場的“耳目”,增加市場監管的有效半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