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危地馬拉政府發布第56-2022號政府決議,將酒精飲品銷售的限制時段縮短了2小時。
危地馬拉“Lahora”新聞網報道,危地馬拉上一次更新“禁酒令”是在今年1月14日,規定晚11時至早6時任何商業機構和個人禁止買賣酒精飲品。3月2日公布的新規定則將該限制時段改為凌晨1時至早6時。
按照相關政府決議,不管是酒吧、舞廳、餐館、超市還是賓館,無論公立還是私營,任何可以銷售酒精飲品的機構都必須遵守上述規定,違者將被處以10萬格查爾的罰款,并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或面臨刑事訴訟, 其法人、雇主還是員工都將承擔連帶責任。違規購買酒精飲品的個人則會被處以5000格查爾的罰款,同時面臨刑事訴訟。
決議提到,獲得當局授權后,這些商業機構可以在禁酒的時間段內繼續營業,但不得以任何方式違反禁酒規定。另外,禁酒令不適用于每年的圣誕節(12月24日、25日和31日)和新年(1月1日)。
禁酒令的更新是在危地馬拉新冠肺炎感染率上升的背景下宣布的。衛生部3月1日的數據顯示,危地馬拉國內新冠病毒感染者累計超過78萬人,造成逾1.7萬人死亡。同時,危地馬拉約1700萬人口中,接種了兩劑新冠疫苗的僅有56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