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11月18日下午,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全市強化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對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專項整治工作、食用農產品銷售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強調、再落實,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條款進行宣貫。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折桂蘭,市局各食品相關科室負責人,各旗區局食品工作分管領導、相關股室負責人、市場監管所負責人,全市21家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負責人參會。
會議對各旗區食用農產品監管提出進一步工作要求,一是根據國務院以及自治區、市政府、市局領導做出的相關工作指示,要求各旗區局要對食用農產品市場監管工作引起高度重視,舉一反三、自查整改,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加強業務培訓,修訂、完善、制發一系列制度,形成長效工作機制。二是就11月上旬市局督導組對部分旗區集中交易市場專項檢查情況,制定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要求,對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專項整治工作、食用農產品銷售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強調、再落實。三是要持續開展監管人員能力提升培訓,不斷提升執法能力、規范監管行為,保障正確履行行政監管職責。開展日常監管與督導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多渠道開展普法宣傳,進一步增強各類市場主體守法意識,強化市場主體責任落實。
折桂蘭副局長指出,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和食用農產品經營者要按照《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類檔案;配備并明確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的崗位職責,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培訓,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配備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托具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開展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查驗并留存入場銷售者的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復印件,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對無法提供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或未經檢測的,不得入市銷售。折桂蘭副局長還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中關于食用農產品的重點條款進行宣貫解讀。
折桂蘭副局長強調,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容不得絲毫馬虎大意、容不得半分懈怠,一定要嚴格按照黨委政府、上級部門的相關工作要求,強化底線思維,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堅定不移落實好各項政策要求,持續用力做好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來源:食品流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