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5日是我國第30個“防治碘缺乏病日”,為提高廣大消費者對加碘鹽的認識,科學合理地選擇和消費加碘食鹽,畢節市市場監管局作出如下消費提示:
一、從正規渠道購買食鹽
消費者應到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經預包裝食品經營備案的超市、便利店等正規渠道購買預包裝食鹽,不購買散裝食鹽、工業鹽及來路不明、無標簽標識的鹽。
二、正確選購加碘食鹽
碘是人體新陳代謝和生長發育必不可少的微量營養素,人體缺碘可能引起碘缺乏病,孕婦缺碘還會造成流產、早產和胎兒先天性畸形。食用碘鹽是補碘和預防碘缺乏病最簡便、安全、有效的方式。消費者購買加碘食鹽應重點關注包裝上標示的碘含量,建議購買食鹽包裝上標示的符合我省執行的30mg/kg或者21-39mg/kg碘含量標準的加碘食鹽。因疾病等情況不宜食用加碘食鹽的消費者,請在醫師指導下選擇未加碘食鹽。
三、購買時請仔細查看標簽信息
食鹽包裝標簽應標示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企業、配料表、營養成分表等信息,并在顯著位置標識“加碘”或“未加碘”字樣,加碘鹽應明示碘含量。低鈉鹽包裝標簽上應當清晰標示:“高溫作業者、重體力勞動強度工作者、腎功能障礙者及服用降壓藥物的高血壓患者等不適宜高鉀攝入的人群應慎用”。
四、食鹽儲存注意事項
由于碘強化劑易損耗,建議購買的碘鹽不宜過多,存放時間不宜太長,存放在陰涼、干燥、遠離爐火的地方,最好避光保存。做菜時建議在菜品出鍋時放鹽,防止碘流失。
五、及時舉報食鹽安全違法行為
消費者在購買食鹽時發現加碘食鹽、低鈉鹽等食鹽產品未標示生產日期、保質期的;發現未加碘食鹽包裝上未標示“未加碘”字樣和經營者未作消費提示的;發現銷售散裝食鹽、無標簽標識的食鹽的;發現用工業鹽等非食鹽假冒食鹽等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文稿來源丨食鹽監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