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細則(EU)2017/2470附件表1(授權新型食品)中的“乳糖醇”條目由以下內容代替:
授權新型食品 | 可以使用新食品的條件 | 其他特定標簽要求 | |
| 指定食品類別 | 最高水平 | 含有該新型食品的食品補充劑標簽上的名稱應為“乳糖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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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2002/46/EC中定義的用于成年人群的食品補充劑 | 20克/天 |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OJ:L_2024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