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晨報連續報道了城關區6家早餐公司被指壟斷經營早餐市場,引發社會各界關注。這種貌似合法企業加盟的形式,究竟隱藏著什么?社會化公司以什么名義和身份介入壟斷式收費管理?等等疑問,依然沒有一個清晰的答案。
??攤主:早餐公司供貨渠道“揩油”
??8月4日上午,蘭州晨報記者在雁灘、南關、火車站、鐵路局等地走訪發現,幾乎所有的早餐攤點都歸屬于相應的早餐公司,很多攤主表示他們“被迫加盟,不然個人根本辦不上證件。 ”
??“官方解釋和實際情況大相徑庭,食藥局和城管在媒體面前互踢皮球。加盟早餐公司是硬性門檻。 ” 8月4日下午,多位早餐攤主表示,雖然交費管理,但公司以什么資格介入他們并不清楚。
??自今年6月始,早餐公司每月向攤主收取600元左右管理費。攤主認為,統一配送,公司又壟斷原材渠道和運輸環節,再次加價獲利。
??攤主吳先生說, “部分早餐公司近日統一配送吸管、食品袋、米面油等原料,每件比市場價又高出2元。同樣的塑料袋我們買的1分錢左右,早餐公司供應的3分錢。 ”
??質疑:不開發票涉嫌偷稅漏稅?
??據了解, 2014年8月到2016年6月前,攤主給城管一年交824元占道經營費,再給所掛靠的早餐公司根據地段每月交四五百元錢的管理費。
??從今年6月份開始,早餐攤點向所掛靠的早餐公司交納的管理費基本都統一漲到每月600元左右,由公司收取,城管部門只向早餐公司收取每個攤位0.8元/平方米的占道經營費。也就是說,這600元管理費中96元交給了城管,剩余的落進了早餐公司的囊中??此平o攤主免去占道費,實則包含在漲價中。多位攤主向記者出示協議和收據說,早餐公司收取管理費后,從來不給正式發票。
??對此,從事法律工作多年的白先生認為,加盟費或管理費是公司合法的經營收入,必須開發票,營改增后還要開增值稅發票,否則有重大偷漏稅之嫌疑。
??協議:公司只收費,管理不擔責
??蘭州晨報記者從早餐攤主提供的由早餐協會監制的《網點承包經營協議》上看到,第二條合作方式當中注明“甲方統一配貨,統一運輸,乙方銷售。如現場制作食品,主材須統一配送。 ”
??第五條第六款規定, “若乙方銷售昨日未銷售完畢的食品,顧客因食用后出現的所有問題,乙方(攤主)應承擔全部責任。 ”
??“主材指哪些?比如荷葉餅中夾的蔬菜和肉類為何不包括?第五條出現問題為什么只有攤主承擔責任,收費的管理公司為何不擔責? ”一名攤主抱怨說。另外,協議中車體廣告收益歸誰沒有約定,憑什么要攤主盡義務按公司要求更換?
??“無論協議還是合同,都具備法律效力,應該非常嚴謹,但此合同很多條款不明晰,語焉不詳,且對關鍵問題避重就輕。 ”一位法律工作者分析說。
??記者手記:早餐攤位加盟的背后,到底誰是操盤手?
??城關區早餐攤被指壟斷經營,一段時期以來飽受詬病。攤主反映、記者暗訪,相關部門答復幾乎一致,必須加盟6家公司中的一家,才能辦證擺攤。但在正式采訪中兩家行政單位主管領導又極力否認。到底誰是操盤手,誰在從中牟利?
??蘭州的早餐市場這塊“大蛋糕” , 誘人份額在城關區。2008年,蘭州市借中國烹飪協會“規范”推出民生早餐樣本。商務部門不僅將之樹為典型,政府還給予補貼大力扶植,然而,如今幾家早餐公司橫空出世,并沒有讓蘭州的早餐有質的提升,早餐公司主要任務是負責跑手續和收取攤位加盟費管理費。
??其實,市民申請街頭早餐攤位,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食藥監局和城管部門,應該監管和服務,沒有權力硬性指定攤主加盟公司,但不加盟,誰也辦不了攤位證。
??早餐公司以什么身份介入管理?獲得行政授權還是行政委托?還是有關職能部門與指定公司捆綁合作管理?
??值得追問的是,早餐攤位加盟的背后,是否隱藏著一只無形的手?(來源: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 ? 首席記者張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