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訊(記者盧志堅?龍平川?通訊員張士海?汪彥)“喂,請問你是劉某嗎?我們是區檢察院的檢察官,請立即到你原來經營的小吃店來……”近日,在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一家正在經營的小吃店前,該區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科科長丁萬林撥通了社區矯正人員劉某的電話。
過了一會,劉某滿頭大汗地趕到現場,急忙解釋說:“去年被法院判了‘禁止令’后,我確實沒再經營小吃店,這店鋪現在不是我的……”原來,2015年12月,劉某因在自己銷售的包子里添加有毒添加劑,被法院宣告適用緩刑,同時判令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那現在誰在經營小吃店?店名、經營項目都和原來的一樣,怎么回事?”丁萬林一針見血地提問,讓劉某終于支吾著說出實情:原來他被判刑后,小吃店營業執照被吊銷,但店鋪轉給了父母繼續經營。
“我們在工作中發現,2015年以來,法院判決同時宣告‘禁止令’的有16例,但因種種原因,對實際執行情況卻鮮有人關注?!倍∪f林介紹,針對這個監督“盲點”,該院決定近期對法院判決的各項“禁止令”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察,而與群眾關系密切的食品安全領域,就成了此次專項檢察的首個對象。
通過一天的調查,檢察官發現,淮安區被法院宣告食品領域“禁止令”的社區服刑人員共有6名,情況都與劉某一樣,原經營活動場所都在繼續經營原有食品,只不過經營人換成了罪犯的直系親屬,且均未重新辦理營業執照等相關手續,可能存在被宣告“禁止令”的社區服刑人員變相從事食品生產、銷售活動的情形。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淮安區檢察院立即向該區司法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司法局定期派員調查走訪社區服刑人員遵守“禁止令”的情況,并與工商部門建立工作配合機制,發現苗頭隱患及時消除解決,確?!敖沽睢钡玫綔蚀_有效執行。
接到建議后,淮安區司法局高度重視,立即向工商部門進行情況通報。7月底,該區工商部門立即開展行動,對已被吊銷營業執照仍由其近親屬繼續經營食品活動的店鋪,勒令立即停止營業。同時,司法局與工商部門建立了工作配合機制,就如何加強配合確?!敖沽睢鼻袑嵉玫綀绦兄贫思殑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