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藥品典型案例(第四十六批),涉及領域案例如下:
芝罘區大偉蔬菜批發商行經營不合格農產品案
2021年11月05日煙臺市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檢測報告,該報告顯示芝罘區大偉蔬菜批發商行購進的生姜不合格。2022年2月煙臺市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認定當事人經營不合格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煙臺市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條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張某銷售過期食品案
根據群眾舉報, 2022年1月21日,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位于芝罘區奇山早市南頭東側擺攤的張某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銷售過期食品,煙臺市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認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2022年2月,煙臺市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給予當事人罰款并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梅坑超市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2021年10月2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梅坑超市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在其貨架發現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2022年2月8日,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物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