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超市9.3元買泡椒豬皮吃出頭發 獲賠1000元

2017-04-12 14:17:44   來源:法制晚報

??不少消費者都有去超市買到小件問題食品,雖然生氣但又無奈地放棄維權的經歷。大家想的都一樣:維權成本太高,獲賠金額太低,不值當。

??但實際上,如果學會運用法律技巧,消費者去法院起訴維權,也不一定就是“賠本賺吆喝”。比如《法制晚報》記者搜索的下面這些案例——起訴沃爾瑪“三無”塑料袋簡易包裝食品獲賠1000元,吃出根頭發家樂福賠償1000元,買一大袋子過期煎餅永輝超市賠了5000元……

??案例一 永輝超市 煎餅

??一大袋過期煎餅 讓消費者獲賠五千

??2016年1月22日,消費者李某在永輝超市馬家堡店買了散裝煎餅。

??李某說,其購買時發現大包裝生產日期為2015年12月7日,保質期為30天,已過保質期。

??李某當天買了5小包煎餅。李某將每包煎餅作為單獨一個案件,分別起訴到法院,要求永輝超市馬家堡店按照食品安全法各賠償1000元。

??被告永輝超市馬家堡店承認食品確實過期,但辯解李某屬于知假買假,且對賠償是應該按照大包裝走還是小包裝走表示存疑。

??法院審理查明,李某買煎餅時,是一個大包裝袋中有多張未包裝煎餅,其購買一張,銷售員就把一張煎餅打包到小包裝中并標明價格、打印日期等信息,大包裝顯示的生產日期為2015年12月7日。

??李某當天購買了該大包裝袋中的多張煎餅,其主張雙方的買賣合同是按照小包裝走的,自己的購物小票都是小包裝的價格。

??法院認為,李某買的煎餅,是每張煎餅單獨一張小票,因此可認定每一小包裝煎餅,就是一個買賣法律關系。

??雖然李某明知永輝超市馬家堡分公司銷售的煎餅為過期食品仍然購買,但永輝超市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據此,5個煎餅引發的案件,北京市豐臺區法院分別判決永輝超市馬家堡店賠償李某1000元。這一袋子煎餅,讓某“掙”了5000元。

??律師說法

??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楠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費者即便在超市里買到了小件問題商品,也不愿意為它去打官司,最大的理由就是“付出和所得不成正比”,打場官司很耗時費力,但賠得太少,不值當。

??“其實,如果能學會運用法律技巧,打這種官司照樣不至于 賠本賺吆喝 ?!?/p>

??陳楠提醒公眾,按照一般人的看法,一次去超市買了一大堆商品,只算“一次”。但實際上,只要小票不同,每張銷售小票在法律意義上都是獨立的一個買賣合同關系,消費者大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合理合法地維護自身權益。

??案例二 某超市 泡椒豬皮

??食品里有頭發 其實超市能賠千元

??趙先生起訴稱,2016年8月8日他在沈陽某超市買了一袋價值9.3元的泡椒豬皮,購買后發現包裝內有頭發,食品根本沒法再吃。他找到超市服務臺理論,但未被處理,于是起訴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十倍賠償。

??沈陽某超市辯稱,涉案商品包裝可內視,原告是故意購買問題商品,且原告在訴訟時不能證明這就是該商品在購買時的狀況,也不能說明商品有異物是被告原因造成的,原告未主張也未提交任何證據證明商品對原告的人身安全造成損害。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作為銷售者,銷售的應當是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而原告在被告處購買的泡椒豬皮袋內確有一卷曲絨毛狀異物,應當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故原告要求被告予以退貨并支付1000元的賠償金,符合法律規定。

??鑒于此,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判決超市賠償1000元。

??律師說法

??陳楠律師表示,從食品里吃出頭發這種事兒,其實相當多的消費者都遇到過,這不僅僅是一根頭發的問題,它實際上反映的是這款商品的衛生狀況。

??“我相信,很少有消費者會認為,吃出一根頭發能獲賠1000塊錢。但實際上,從法律角度講,這種索賠是有依據的,而且只要你保留了小票等證據,能夠證明商品確實從是特定超市買的,買賣關系存在,并保存好涉案商品,法院就會支持消費者的訴訟請求?!标愰蓭熣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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