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朋友間的閑暇小聚,逢年過節的宴會酒席,都少不了酒的存在。酒類市場進入銷售旺季,各種酒類消費將迎來高峰。一些不法分子乘虛而入,制假售假,給消費者帶來隱患。
擦亮眼睛!
你喝的酒可能是假的!
近日,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北大荒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舉報,稱轄區內一家經營單位涉嫌銷售假冒“北大荒”酒。
北大荒舊指中國黑龍江省北部在三江平原、黑龍江沿河平原及嫩江流域廣大荒蕪地區。
而今,“北大荒”已被注冊為商標,商標注冊人為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北大荒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簽署商標使用合同,許可北大荒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獨占使用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已注冊的使用在33類白酒商品上的“北大荒”商標。
根據舉報情況,執法人員迅速前往被舉報地調查核實。經現場檢查,獲悉被舉報人倉庫位于南豐鎮,相關酒均存放于該處,檢查人員當即趕往倉庫所在地進一步調查。在被舉報人倉庫發現堆放著大量帶有“北大荒”注冊商標標識的白酒,種類較多,經一一清點,總計40000余瓶。
被舉報人無法當場提供能證明這批白酒合法來源的進貨票據,也無法提供“北大荒”商標注冊人的授權證明,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執法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對這批白酒進行了查封。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第六十條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酒類產品時要從正規渠道購買,并留好票據和購物憑證,不要去相信非正規渠道推銷的“價格便宜”“好喝”的酒類產品;不要去選擇無中文標識、生產企業名稱、地址、以及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酒類。
如果不慎購買到假冒偽劣的酒,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也可以撥打12315電話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