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食物中毒防控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食品健康素養,增強自我保護、自我防范、自我維權的能力和水平,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辦針對我省最易導致中毒事件發生的家庭自采誤食野生菌、煮食毒性中藥材、違規制售散裝白酒、農村集體聚餐、校園食品安全和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等重點,通過通俗易懂、寓教于樂的方式,制作了系列有聲電子宣傳海報。請大家積極轉發推廣,全社會齊心協力守護好全省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野生菌中毒防控篇
慎采慎食 謹防野生菌中毒
1.不要采摘、出售、購買、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
2.加工時一定要炒熟煮透,不涼拌食用、不多品種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頓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時不宜飲酒。
3.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區供餐單位、養老機構食堂、醫院食堂、農村集體聚餐和會議集體用餐等重點單位嚴禁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發生群體性中毒事件。
4.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把好野生菌采購關,不得購買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要嚴格執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調加工方法,并留樣備查;要建立野生菌中毒應急預案,熟悉和掌握處置方法,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
5.游客要到專門烹飪野生菌的正規餐館食用野生菌,到專業的野生菌交易市場購買新鮮野生菌,到大型商超購買標簽、標識齊全的預包裝野生菌干品。
6.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農(集)貿市場、野生菌交易市場的監管力度,市場開辦者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控有毒和無法辨識的野生菌上市銷售。
7.食用野生菌后,如果出現了頭昏、惡心、腹痛、煩躁不安、幻覺等疑似食物中毒癥狀,應立即采用催吐、催瀉的方法使毒素盡快排除體外,同時撥打120,及時就診,并保存剩余食物及嘔吐物,供醫療救治參考。
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要采取切實有效的宣傳措施,加大野生菌中毒防控宣傳力度。
來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