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歐亞經濟聯盟(EEC)網站消息,歐亞經濟委員會董事會決定將歐亞經濟聯盟關稅區的出口許可程序擴大到人工養殖的野生活體動物。EEC海關關稅和非關稅局副局長WasilyaBaikadamova稱該決定是由于以水產養殖產品為幌子,通過非法捕撈獲得的有價值的水生生物資源出口案件增加。她解釋說,現在在歐盟的框架內,有一個出口野生水生生物資源的許可程序,在與第三國的貿易中適用非關稅監管措施。同時,在技術上不可能確定在野外捕獲和在水產養殖中生長的水生生物資源的不同來源。該決定將在其正式發布之日起60個日歷日后生效。根據歐亞經濟聯盟的監管框架,水生野生動物生物資源的出口是在向聯盟國海關當局出示出口許可證和(或)結論(許可文件)后進行的。為了獲得它們,聯盟國家的授權機構應特別提交確認捕撈合法性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