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校外配餐是本市中小學解決學生就餐的一種重要途徑,由于涉及千家萬戶,事關“舌尖”上的安全,近年來得到社會各界的日益關注。為了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校外配餐工作的管理,保證校外配餐工作優質安全,昨天,市教委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中小學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使用校外配餐的中小學校,要設專人負責校外配餐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一旦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市教委將實行“一案雙查”。
據了解,《通知》明確規定了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是轄區中小學校校外配餐工作的主管部門,各中小學校是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主體,學校校長是本校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中小學校要制定本校配餐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根據《通知》,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組織公開招標,嚴格審核配餐企業的資質、供餐能力及服務質量,擇優選擇中小學校校外配餐企業。各使用校外配餐的中小學校要在每學期開學初,向學生和家長公布配餐企業名稱、配餐協議、收費標準、主副食的餐量等信息,并定期公布菜譜及伙食賬目,接受家長及社會各界監督。
要嚴格執行禁止中小學亂收費的相關規定,嚴禁學校在配餐過程中加價收費,學校不得參與配餐企業分紅、獲取職工福利、索取回扣。學校教職員工必須付費就餐,且原則上學校教職工不得與學生使用同一家配餐企業的供餐。各使用校外配餐的中小學校要設專人負責校外配餐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使用專用留樣冰箱且足量足時間地做好食品留樣并做好食品留樣記錄。各區公開招標選取的校外配餐資質入圍企業,應具備“明廚亮灶”條件,對食品加工關鍵流程進行視頻監控,滿足隨時調取相關錄像的能力,并負責將監控視頻適時傳入區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的視頻監控系統。
此外,《通知》要求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強化對中小學校校外配餐工作的檢查和管理,要積極配合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加強對學校配餐企業的監管。對于校外配餐工作管理不到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較壞社會影響的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市教委將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通過嚴肅的執紀問責,確保中小學校校外配餐工作規范,確保全市中小學師生用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