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發布了第439號公告,正式批準山東省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等17家單位為農藥登記試驗單位,有效期五年。
可以承擔認定范圍的農藥登記試驗,并對外承接業務。試驗范圍包括:藥效試驗中的農林用藥效試驗(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和殘留試驗中的農作物殘留試驗(室內檢測、田間試驗)。
植保所從2019年開始按照《農藥登記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完善了質量管理體系,所有涉及的人員、檔案、設施設備、試驗項目、試劑材料、被試物和標準物質等全程管理和追溯,確保試驗結果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實性。2021年3月下旬,植保所接受了專家組現場檢查,經過農業農村部藥檢所綜合評審,與本月收獲了佳訊。
本次資質的獲得,充分既體現了農業農村部對植保所質量管理體系和試驗能力的認可,也是對植保所多年來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肯定。植保所將以此為契機,繼續秉承“科學、公正、規范、高效”的理念,不斷完善自身體系,提升專業團隊技能和質量管理規范水平,強化質量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保證農藥登記試驗的準確性和科學性,為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