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12月24日泰州電(通訊員 丁海波 記者 尹有文)安徽人張某在泰興市珊瑚鎮經營了一家鹵菜店,因為生意不好,便想到在鹵菜里放罌粟果,沒想到觸犯了刑法,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泰興警方刑事拘留。
12月21日,泰興市公安局珊瑚派出所會同市場管理部門對轄區內的鹵菜店和火鍋店進行檢查,到達張某鹵菜店時,張某神色很緊張。工作人員對張某店內的鹵菜和鹵汁進行了現場快檢,結果呈陽性,懷疑其中含有有害物質。工作人員隨即對張某進行控制,并對店內鹵制品進行封樣,通過進一步檢查發現,鹵汁湯內含有罌粟果。
民警將張某帶到派出所調查,張某是安徽省無為縣人,今年40歲。據其交代,今年8月,他到珊瑚鎮開鹵菜店,但生意一直不好。張某在安徽老家時聽人家說,鹵菜里放罌粟可以提高食品的香味,顧客吃了之后還想吃,雖然這種說法并無科學根據,張某還是從老家帶了罌粟果,添加到鹵汁里。
鑒于張某的行為已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