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難治假鹽泛濫 監管漏洞亟待填補
近幾年來,廣東、浙江、江蘇、河南、山西接連曝出假鹽、毒鹽大案,貴州甚至查出“牲畜用鹽賣給人用”。記者梳理發現,國內的假鹽案件至少可以追溯至1994年,層層監管為何難擋假鹽泛濫?
今年4月12日,石家莊市公安局、石家莊市鹽政管理處聯合偵破了一起工業鹽冒充食用碘鹽的案件。
石家莊市橋西區檢察院檢察官秦昕介紹,犯罪嫌疑人曹某最開始只是將從他處批發來的私鹽,放在自己攤位上銷售,在嘗到甜頭后,專門從山東購置了成袋的工業用鹽以及印有“中鹽河北鹽業專營有限公司”“河北省著名商標”“海晶”“綠色碘鹽”等字樣的包裝袋、包裝箱,更買來封包機、打包機等工具。
警方和鹽政部門在現場搜查發現,半成品工業鹽共計13.5噸,成品包裝鹽多達240箱,合計查獲假冒食用鹽35噸。這半年間,更有數量不明的假鹽流向了普通市民的餐桌。
業內人士指出,工業鹽包括亞硝酸鹽和含有亞硝酸鹽的工業氯化鈉等,成人攝入0.2-0.5克亞硝酸鹽即可引發中毒,攝入3克即可致死。
業內人士指出,22年難堵假鹽上餐桌的背后,是亟待填補的監管漏洞。
據介紹,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用于生產飼料和養殖牲畜,屬農業部門主管,而根據《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的規定,畜牧鹽又屬食鹽專營的范疇。多頭管理往往造成市場監管上的漏洞。
據石家莊鹽業部門負責人介紹,除了多頭管理,劣質鹽尤其容易脫離監管?!皩τ谀切┎灰耸秤玫钠胀üI鹽,即不是以亞硝酸鈉為主要成分、小劑量就能致死的鹽類,國家對其管理更為‘寬松’,多數流向了農村、鄉鎮地區的市場?!?/p>
業內人士認為,要從源頭上保障食鹽的質量安全,還須實行更高標準、更加嚴格的食鹽生產管理。目前食鹽生產標準相對較低,為適應社會對衛生、環保等方面的要求,要按照與其他食品一樣甚至更高的衛生標準來規范食鹽生產。
■據新華社(來源: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