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劉光亮 嚴衛東 記者 張凌發) 王提榮、尹小莊等人銷售的保健食品中含有違禁物質,經人體食用會對健康造成危害,而涂娟娟等14人明知其對人有害仍然購買并予以銷售。5月26日,句容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案件, 19名被告人被依法提起公訴。
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王提榮和尹小莊2人在陜西西安市、福建廈門市等地生產、銷售添加西地那非等違禁物質的保健食品并向江蘇句容市、廣東陽春市等地銷售,被告人岑某偉、黃某偉、杜某雄等3人明知王提榮、尹小莊非法生產保健食品,經人體食用后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仍然提供生產所需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生產材料PVC板、包裝盒等。
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被告人涂娟娟等14人明知王提榮、尹小莊等人銷售的保健食品中含有違禁物質,經人體食用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仍然購買并予以銷售。王提榮等上述19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西地那非屬于國家《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上載明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服用不當極易出現心血管疾病,對人體神經系統和視網膜等均造成傷害。
據主犯王提榮等人交代,其生產的保健品的工藝極其簡單,就是將中藥粉劑和西地那非配比勾兌并灌裝成膠囊,而且成本非常低廉,但銷售的利潤將近10倍,其涉案總金額達300萬元。
為了躲避公安機關的打擊,被告人王提榮等人通過網絡平臺和快捷物流的方式,實現了從原料采購、廣告發布、聯絡買家、網上交易到快遞發貨整套的銷售網絡,給偵查帶來了不小的困難。因案情重大復雜,此案目前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