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廈門技術性貿易措施信息網訊,2016年6月24日,臺灣地區“衛福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673號公告,訂定“巧克力品名及標示規定”,并自2017年1月1日生效。其要點如下:1.法源依據。2.本規定的適用范圍。3.巧克力品名標示規定。4.可可脂中植物油添加量未超過該巧克力產品總重量百分之五的標示規定。5.可可脂中植物油添加量超過該巧克力產品總重量百分之五的品名標示規定。6.包裝及散裝巧克力的標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