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制售月餅需“一證一報告” 加強月餅安全監管

2016-08-02 11:55:58   來源:都市時報

??加強月餅安全監管,違規添加糖精鈉最高可處貨值金額20倍罰款

??中秋佳節將至,昨日,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餐飲業發出中秋月餅食品安全監管通知,昆明轄區的賓館、飯店、食堂加工的月餅,限于本店內銷售和供客人消費,并向消費者出示“一證一報告”(月餅制售臨時餐飲服務許可證和月餅檢測報告書)。

??昆明市食藥監局要求制售月餅的餐飲單位將實行臨時餐飲服務許可證制度,加工銷售月餅有效期至2015年10月10日止。

??在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禁止在面包、糕點、月餅、餅干、飲料等食品中使用糖精鈉。目前,月餅作為重點節令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如發現違規行為,將按照《食品安全法》條例嚴格處罰。

??據悉,糖精鈉是一種有機化工合成產品,呈白色粉末狀,無臭或微有香氣,味濃甜帶苦,長期以來作為食品添加劑“甜味劑”使用。

??在監督檢查過程中,一旦發現違規添加行為,將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24條,對違法生產經營的企業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5—10萬罰款,貨值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10—20倍罰款。

??記者 李文璟(都市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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